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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時,我國還沒有國家的個人破產制度。但深圳市今年已開始試點,頒佈個人破產條例,正在徵求意見;部分地區法院審理具有個人破產實質性功能的個人債務清算案件。囙此,在不久的將來,立法會關於個人破產在全國其他地區的立法會將逐步推進。届時,自然人也可以通過申請個人破產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。

 

 

如果個人將來可以申請破產,他們不必償還全部或大部分債務嗎?

 

 

個人申請破產並不意味著他不必償還全部或大部分債務。只有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,他才能免於償還債務。破產程式結束後,在法院規定的期限內,如5年至10年,個人仍需變賣資產並支付收入盈餘,繼續清償未償部分債務。